北部都會區

「城市與鄉郊結合、發展與. 保育並存」

構建北部都會區

以《香港 2030+:跨越 2030 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香港 2030+》)為基礎,並參考了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給予香港的支持,把《香港 2030+》中的北部經濟帶擴展及整全為總面積達 30 000 公頃的北部都會區。

北部都會區將成為宜居宜業宜遊、以創科產業為
經濟引擎的都會區,與維港都會區並駕齊驅,相輔相成,並可藉著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加强香港與深圳合作,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規劃原則

(一) 城鄉共融

營造北部都會區「城市與鄉郊結合、發展與保育並存」的獨特都會景觀。

(二) 積極保育

採取積極的保育措施,擴大環境容量,保障策略性生態廊道的完整性,防範違例發展對生態系統的破壞,並合理彌補因發展而造成的環境影響。

(三) 優質戶外生態康樂/旅遊空間

為必會在北部都會區大量增加的居住和工作人口,適時締造擁有高景觀價值的優戶外生態康樂 / 旅遊空間。

(四) 優化經濟用地空間規劃

優化經濟用地的規劃和設計,採取積極措施吸引以創新科技為本的產業鏈企業落戶進駐北部都會區,提供當區就業機會,改善職位與住所的空間分佈。

(五) 擴大發展容量

發掘更多適合發展的用地,擴大連接邊境管制站的各個發展樞 紐及走 廊,應對土地及房屋供應短缺的問題。

(六) 改善整體跨境交通的效率、容量及舒適度

優化、增强及添加跨境連接的交通基建及通關安排,以構建港深一小時通勤網絡為目標,擴大港深的連接面。